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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示范区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229706A。 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229706A。

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的方案制定,形成《西双版纳州加强碳交易资源储备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报告》。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掌握西双版纳州重点企业碳排放状况、碳资源项目开发潜力情况、潜在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数据,初步建立起西双版纳州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项目清单,推动碳中和示范区建设。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起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申请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3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规定的品目清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1日23时59分。

2.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并前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云南CA证书办理点领取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6483801)。

4.售价: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既有小微企业,也有大中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现场解密、□远程解密。(说明:申请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出席开标会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index.html)、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

5.2更多信息请关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

联系人:徐何云

联系方式:0691-2122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金泰国际写字楼9栋5楼

联系人:杨华

联系方式:13577030586、0871-65421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华

电话:1357703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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