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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5年)

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支持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江西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江西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2年到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背景

应对气候变化正在逐步成为全球共识,绿色复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方向。当前气候变化对全球造成的生态灾难与经济损失让各国政府认识到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并深化国际合作,以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威胁。叠加疫情影响、经济周期循环、逆全球化形势蔓延等因素,经济复苏面临挑战,绿色复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推动力,以“绿色金融”为代表的可持续金融体系正在发挥着对经济绿色复苏的支持与引导作用。从政策引领到市场创新,国际可持续金融发展已取得积极成效,金融侧的发力、调整与合作将是绿色复苏中的重要环节。

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双碳”目标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提出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同时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仍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众多挑战。在新的机遇与挑战下,要利用优势、打破壁垒,就要在创新与传承中找到平衡,构建经济发展新引擎,打开经济增长新空间。绿色发展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是我国长期以来的重要发展原则。绿色金融作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是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已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未来仍将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西经济呈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势头,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与实践不断深入,金融业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成果丰硕,《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完成。2021年作为我省 “十四五”开局之年,绿色发展向纵深推进,取得扎实发展成就,为下一阶段绿色金融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宏观经济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我省正处于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时期,经济发展出现多个领先态势。“十三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工业型经济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产业动能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长7.6%,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0.6:50.8:38.6调整为2020年的8.7:43.2:48.1。动能转换步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较“十二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0%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由负转正。2021年,全省生产总值为29619.7亿元,同比增长8.8%,一二三产均保持稳定增长。

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奋力向前。自“十三五”时期我省正式纳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省内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全覆盖,率先出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自然资源交易平台、环境能源交易平台等一系列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初步建立。创新打造宜春“生态+大健康”产业模式、婺源县“篁岭模式”等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在赣南等原革命老区选取林业资源丰富的县市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探索推进大型活动碳中和;景德镇转型发展、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获得国务院表彰。全省环境权益交易取得实质性进展,水权、排污权、用能权交易全面破零。

三、金融行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金融行业在多项指标上实现新突破,金融活力逐步彰显。“十三五”时期全省金融业抓住良好发展机遇,金融业增加值不断提高,金融体系改革稳步前进,信贷市场相对活跃,绿色贷款业务取得突破,企业直接融资规模5年内翻两番,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保费收入成绩单亮眼。全省金融业增加值从2017年末的1100亿元增加到2021年末的1975亿元,占GDP比重由5.44%提高到6.67%。金融专项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多点推进。金融组织不断完善,形成了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股权交易、资产管理、金融租赁等功能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同时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农商行任务。金融改革创新亮点纷呈,我省成为全国两个之一、中部唯一的同时拥有国家级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省份。金融风险防控有力有效,《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正式施行。

四、绿色金融试点创新成果丰硕

赣江新区作为我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机构体系、做大金融市场、创新产品服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江西省以及赣江新区分别成立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多领域创新绿色金融标准、产品和服务,推出各项创新成果60余项,其中绿色市政债等五项绿色金融创新成果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经验做法推广清单;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期评估报告中有14处为赣江新区“点赞”;以赣江新区为主战场的江西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梯队”;绿色金融改革被列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典型经验做法清单予以表扬。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市场进一步扩大,截至2021年12月末,赣江新区绿色贷款余额116.5亿元,较批复之初增长3.5倍;新增发绿色债券规模158亿元;绿色股权融资总额达124.7亿元;设立19只绿色产业基金,认缴资金额527.9亿元,实际到账218.3亿元;2021年全年累计办理绿色票据贴现2.16亿元。2021年全省绿色贷款余额3893.79亿元,创新推出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林业碳汇账户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落地碳中和债、碳中和基金、“绿色赣江”低碳生活小程序等主题产品;首次单设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新增碳中和项目69个,金额623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截至2021年末,全省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大重点领域贷款48.79亿元,预计带动年减排10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五、试点带动全省绿色金融发展

多项“赣江经验”成为江西实践,多地绿色金融呈现新亮点。赣州市以赣州银行为试点,通过将绿色信贷考核评价指标及绿色金融发展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下调绿色信贷FTP价格等措施调动机构营销积极性。九江市发布《九江市绿色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九江市鼓励金融人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引进与培养。南昌市着力推动银行业绿色金融创新,浦发银行南昌分行形成以能效融资、可再生能源融资、环境金融、碳金融和能效设备供应链融资为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萍乡市设立总规模为100亿元的全国首支海绵智慧城市建设基金,推动传统建材业向海绵产业转型升级。抚州市通过开展“信用+多种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等多项创新工程,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路径,截至2021年12月末,抚州市生态产品权益类贷款余额374.58亿元,全年累计新增192.35亿元。

第三节 发展问题与挑战

全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未来仍将面临诸多挑战。

一、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现实矛盾有待解决

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生态环境及政策制度是区域绿色金融的发展基础与实施环境,目前全省在金融支持“双碳”方面重点要突破五重矛盾:一是全省处于经济后发地区的实情,要求破题经济持续发展与能源刚性消费之间的矛盾,既要增强生产保障能力,也要坚定不移统筹推进。二是全省工业型经济的特点,要求破题碳排放高增长趋势与碳耗双控指标约束增大的矛盾,既要遏制盲目发展,又要坚持先立后破。三是研发能力增长快但研发投入基数低的技术创新现状,要求破题短期效益提升与技术回报周期长的矛盾,既要坚持商业可持续性又要始终强化技术攻关。四是以全省存量多、增量少、用途广的森林储备为代表的碳汇资源有限,要求破题碳汇增长潜力不足与碳汇需求渐增之间的矛盾,既要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又要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五是绿色金融政策初成型的阶段,要求破题市场需求多样性与政策制定长期性的矛盾,既要灵活适度,又要防范风险。

二、绿色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升级需寻求更强动力

全省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难和绿色发展融资难的双重压力。从市场环境来看,与东部具备资本与技术优势的企业以及西部具备能源优势的企业相比,本地市场主体竞争压力较大。从产业结构来看,传统服务业比重偏高,新兴服务业比重偏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压力较大。从能源消耗来看,重工业贡献经济增长的同时加重能源消耗,叠加重工业转型需解决社会、民生、金融等多重问题,导致高耗能型经济发展格局短期难以扭转。从自主创新能力来看,全省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相较于全国先进水平存在基数小、比重低的问题,绿色技术创新与转化仍有提升空间。从经济增长效益来看,投资与出口在全省比例偏低,经济增长动力面临压力。从金融市场来看,总体体量偏小,贷款余额占全国比重2.42%,低于全省经济、人口的全国占比。

三、绿色金融多元化产品创新和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省绿色金融市场产品数量仍然较少,绿色供应链金融、产业金融、转型金融等特色化金融创新不足,支撑“双碳”目标力度有待加强。当前全省绿色金融产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但绿色信贷产品单一,产品集中度较高导致覆盖领域有限。产权交易、资产交易和期货衍生产品等大量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及其配套服务发展不足,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基金和碳金融尚未在全省普及。碳汇资源开发及市场化交易仍有发展空间。

四、绿色金融缺少较为体系化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

目前全省薄弱的专业绿色金融人才培育环境与强劲的绿色金融发展态势和需求不相匹配。全省绿色金融专业人员有限,人才储备不足,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在人才吸引方面尚未形成集聚效应,人才外流严重。学校金融专业暂未设立绿色金融课程体系,复合型人才培育机制存在短板,绿色金融人才培育体系有待完善。

第四节 发展机遇

经过“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全省已经初步构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2022-2025年间,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投资需求进一步增长,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将迎来更多机遇。

一、绿色金融目标导向坚定明确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将绿色金融列为“十四五”重点打造的“六大金融”之一,“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的主旨勾勒出绿色金融的深化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巩固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要求坚定明确,描绘出绿色金融的需求侧空间。“美丽江西”建设中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本要求明确了下一阶段绿色金融在各个领域的发力主线。

二、绿色金融政策环境不断向好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驱动力持续增强。中央层面,各部委积极构建多领域协同政策体系、完善绿色金融外部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共同引导绿色金融实践。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丰富绿色金融体系内涵。地方层面,《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关于支持和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江西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明确我省碳中和路径设计,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

三、绿色金融作用功能继续强化

当前我国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和产品体系正在建立,逐步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多项绿色金融激励措施切实降低绿色投融资成本、推动环境效益合理定价,以金融力量带动劳动力、技术、商品等资源要素向绿色领域集中,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环境压力测试以及用于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ESG风险)识别、监测、防控的方法与工具等逐步推行,将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投放精准性与应对环境、气候风险的韧性。

四、绿色金融先发优势更为显著

当前我省探索建立一系列地方绿色金融标准,也已初步形成创新驱动的多元市场实践,“双碳”目标之下先发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兼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独特定位与实践积累,为经验互鉴与业态融合提供实施基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效多点开花,将为丰富绿色金融内涵、优化绿色金融政策、拓展绿色金融市场、提升绿色金融发展配套环境等提供先期经验。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聚焦应对气候变化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强化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发挥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先锋”作用,加强绿色金融制度创新、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强与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结合,发展壮大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服务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统筹推进。依托赣江新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继续推动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工作,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业态、产品和服务创新。全面推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优秀成果,强化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系统性推动全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改革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与基础设施,不断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坚持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完善市场约束与激励机制,提高绿色金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目标导向,重点突破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发挥绿色金融功能,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等重大战略目标,更好满足市场多样化的绿色金融需求。重点逐个突破绿色金融发展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整合内外部发展力量,破题关键难点,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

——坚持激励约束,提高质效。创新制度工具、优化激励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绿色金融改革动力。科学加强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金融约束,落实环境、社会、治理风险的识别、监测与管理要求,提高绿色金融发展韧性。持续深化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的金融投入。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产品和服务创新成果更加多元,市场主体更加丰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迈上新台阶,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取得新突破。绿色金融支持“双碳”目标实现的基础更加扎实、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将江西省打造成中部特色绿色金融示范省。

——绿色信贷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绿色信贷余额突破80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全省信贷余额平均增速;绿色信贷占比不断提高,绿色贷款余额占比达到11%;引导驻赣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行,绿色金融专业机构规模进一步扩大、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

——绿色证券市场继续扩张。到2025年,力争培育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140家,其中绿色产业上市企业不少于1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挂牌企业300家,其中绿色企业不少于50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力争达到600亿元。推动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省内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环境和气候信息自愿性披露率较2021年末提高50%。

——环境权益市场取得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全国性生态产品与资源环境权益综合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用能权、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推动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等交易,环境权益交易规模较2021年末显著提升。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对接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

——绿色保险创新不断推进。绿色保险风险保障金额、保险赔付支出、保单数量逐年稳步增长。推动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力争推出超过30个绿色保险创新险种。“十四五”期间,“险资入赣”金额突破1200亿元,其中绿色低碳领域投入不低于300亿元。

主要指标2021年2025年指标属性
绿色信贷余额(亿元)3893.798000预期性
绿色信贷占比(%)8.25%11%预期性
绿色上市企业四年数量(家)10预期性
区域性股权市场四年新增挂牌绿色企业(家)50预期性
绿色债券发行四年规模(亿元)600预期性
表2 “十四五”时期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主要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锚定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与科学转型,落实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双抓手

一、推动全产业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

实施绿色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程,做大做强柑橘优势区、茶叶产区、绿色生态农产品等特色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农业装备产业集群、农业现代化支持力度,推广“金融支持+合作社+农户”模式。构建支持碳密集型行业向低碳过渡的转型金融体系,服务“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支持有色、石化、钢铁、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创新转型金融工具,加强对重点高碳企业战略性重组支持力度,支持景德镇市、新余市、南昌市等争创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强碳边境调节机制研究,提升高碳产业对外贸易韧性。加强绿色直接融资市场建立,聚焦高端绿色制造、新一代新能源产业、前沿新材料产业等细分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更充分地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作用。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环境、社会、治理风险,绿色引领,打造全国装备制造产业重要基地、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集群等试点示范区域。

二、积极支持绿色城乡建设与升级

支持发展低碳节能建筑。因地制宜推进绿色金融支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率先通过未来收益权质押、建筑节能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化改造,拓展面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加大绿色交通运输体系金融支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等,深入推进“险资入赣”,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绿色融资租赁等综合融资模式推动绿色港口、生态航道、水运、公路基础设施及配套集疏运项目建设,公共交通与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等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发展。推行合同能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强化处罚力度和问责机制,压实交通运输企业节能环保主体责任。高效落实水利项目金融支持,重点支持水环境基础设施、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智慧水利建设等关键领域,做好重大水利项目清单对接,用好水利信贷优惠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能力,推广畜禽智能洁养贷,创新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置、环境治理的新型信贷,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依托南昌市智慧校园建设基础推进绿色智慧学校规范化、标准化,在全省范围内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现代教育教学体系,加强智慧考试、智慧作业、智慧环境、智慧管理、智慧研训等场景应用,进一步推广无纸化线上教育教学。

三、加大力度支持绿色科技创新与应用

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标准化体系,探索制定省级绿色技术与装备推广目录、高碳行业转型技术目录等,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应用目录中技术和装备的相关企业。创新科技企业信用评价流程,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模式,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探索在绿色科技创新投资领域推动投贷联动、“保险+信贷”模式。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措施,依托省产业投资大平台,支持各地组建科技创新风险分担基金。

第二节 推动社会绿色转型与普惠相协调,加强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互促进

一、探索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新机制

利用好兼具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特点,推动赣州市、吉安市、赣江新区开展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实践,落实常态化沟通机制,探索形成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新模式。逐步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嵌入普惠金融全过程,以普惠金融理念拓展绿色金融实施标准,建立绿色普惠金融引导体系。深化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服务中的专门机构或综合服务站、“信用体系+支付体系”和政府增信基金等经验在绿色普惠金融中的运用。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的各项支持激励机制融合发力,探索“双重激励”叠加机制。

二、深化绿色普惠金融产品服务创新

重点立足乡村振兴与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积极开发“绿色+普惠”金融产品。推广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林农快贷”“公益林补偿质押贷”等产品,拓宽绿色中小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大力发展权益质押类信贷产品和纯信用贷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强与中小银行的转贷款业务合作。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符合条件的绿色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规范发行绿色普惠金融私募可转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加强农户组织协调,提升保险应用基础,探索、推广气象指数、农产品价格指数等指数类保险,稳妥有序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积极发挥农业保险保单风险分担与增信功能。发挥风险补偿资金作用,优化担保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增信方式等。

三、提升绿色普惠金融发展配套

以数字平台建设为衔接抓手,支持赣州市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吉安市“吉惠通”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拓展绿色金融服务功能,加快推动两地平台接入“赣金普惠”平台,引导更多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市场信息、扶持政策等资源向“赣金普惠”平台汇聚,做实做优“赣金普惠”平台“绿色金融”专区功能,广泛开展专区推广应用,扩大绿色普惠金融服务半径、破解信息不对称。依托江西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线上业务流程和省林业信用大数据,支持共享林业信用大数据,优化林银、林保协同服务机制。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贷款、互联网保险等数字普惠金融实施基础,逐步推动小微企业、农户信息披露,挖掘数据要素的信用价值,建立绿色普惠金融信用体系。

第三节 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推进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一、夯实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基础

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规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科学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评估,完善各类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研究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价值核算结果的多场景应用。厘清权属类型,合理界定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强化权利流转的制度约束与保障。

二、拓展金融创新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建立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项目库,加强金融引导。拓展开发生态产品权益、收益与信用相结合的专项金融产品。巩固提升“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探索开发“生态信贷通”产品。推进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支持从事优质生态农产品供给、生态旅游发展、生态文化创意产业等企业发行生态债券等。鼓励绿色信托创新,增强综合金融服务。推动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创新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依法依规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统筹生态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构建分类补偿与统筹补偿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支持,为生态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三、加快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

完善生态权益、环境权益交易供需市场。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益交易,积极推进用能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建立健全生态碳汇实现机制,探索各类基于生态碳汇的金融衍生品,支持抚州开展远期林业碳汇资产市场化试点运作。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打造全国性生态产品与资源环境权益综合交易平台。推广“两山”转化收储运营中心、湿地资源运营中心等平台,整合生态资源收储和流转,通过资本赋能和市场化运作,推动生态资源变现。鼓励各地依托现有大型综合交易市场,完善生态产品加工、展销、交易、物流功能,积极推动开设电商平台生态产品专区,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渠道深度融合。研究制定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专项支持政策,加强专业运营主体的内育外引。

第四节 推动产业链绿色升级与畅通循环,构建绿色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强链接

一、推动关键产业链条优化升级

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加大绿色金融对关键绿色产业链条优化升级的集中支持力度。紧抓农业产业供应链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关键新兴产业链条,推动应收账款、仓单、订单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全省覆盖,推广绿色票据,创新绿色保理、绿色信用证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将中小微企业绿色评级纳入供应链金融支持评价依据,筛选发布绿色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单,将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的供应链核心企业纳入动态管理。鼓励大型企业、龙头企业推动绿色采购,将绿色采购与金融支持相挂钩。

二、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设施建设

发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对绿色供应链金融的支撑作用,积极对接金融科技监管标准,加快绿色供应链金融平台的线上化、数字化建设。政府引导,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探索建立整合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的市场化平台,建立企业绿色供应链风险评估体系,率先探索推动碳账户在有色、石化、钢铁等高碳产业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加强监管部门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监督,对违规、造假的企业进行有效惩处。

第五节 加强示范引领与全省特色化绿色金融路径创新,拓宽绿色金融深度广度

一、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协同发展

加快赣江新区经验做法在全省各地复制推广,支持全省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特征,探索形成更多富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缩小内部绿色金融发展差距。依托我省良好的绿色金融发展组织体系基础,发挥南昌地区“数智化”新特征,积极推动赣江新区与南昌市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共建共享金融基础设施,加强金融机构联动与协同,深化绿色金融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二、打造绿色数字金融创新亮点

用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发展契机,构建数字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相结合的新生态,在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区、政务大数据普惠金融试点地区、智慧城市等地探索绿色普惠金融数字化升级。以科技产业园为核心,打造中部地区领先的绿色金融数字中心,引进国内外金融科技企业,提升绿色金融科技技术、设备发展能力。构建高效“政企金研”绿色金融综合性数字服务平台,加强与现有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对接,加快绿色金融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金融智能系统,开展项目智能识别、环境效益自动测算、环境风险多维监测、环境信息高效披露等。

第六节 把握绿色金融发展新契机,探索碳金融市场创新

一、优化发展金融基础环境

围绕碳减排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及监测制度,持续落实、推广绿色金融协调协作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金融政策与产业转型的衔接。积极支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省内企业降碳转型,以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上海)中心江西分中心为依托推动我省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加强企业参与碳交易的能力。培育、发展本省碳资产管理公司,提升服务省内企业碳资产管理的能力。推动有色、石化、钢铁等行业率先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集数据采集、碳核算、转型评价为一体,建立企业降碳转型效益监测、统计、管理系统。探索丰富碳金融产品体系。

二、加快推动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

推进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活动,进一步扩大上市企业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广度和深度,制定和完善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制度依据,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治理中的监督约束、事务管理、法律责任等。整合相关部门气候和环境相关数据,与碳账户相结合,构建企业气候环境表现数据库,为碳排放及交易、气候风险评估、金融服务等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数据。

第七节 打造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新窗口,助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

一、拓宽绿色金融对外合作新渠道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境外融资业务,鼓励在国际市场发行股票、绿色债券、转型债券等境外融资工具,推动省内企业纳入国内外ESG投资指数。积极对接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为省内绿色转型项目融资提供管理经验与资金支持。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接国际绿色金融规则,在标准制定、信息披露、配套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吸引国际金融机构来赣设立分支机构。

二、强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强化与“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的绿色金融对接,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布局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交互流动,用好国内绿色金融对外开放高地资源,提升省内绿色金融对外开放能力建设。着力打造绿色金融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对接国内科研院所、国际金融机构、财经媒体等外部资源,举办高水平绿色金融研讨交流活动,建立绿色金融文化交流新渠道。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改革激励与引导

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与激励作用,综合运用考核激励与奖补等,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实行绿色金融激励措施,完善面向企业与金融机构、产品与实施项目的多元激励机制。推动全省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发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的内部考评工作。

第二节 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育

强化绿色金融从业人员专业队伍建设,建立绿色金融多层次人才体系。推动绿色金融从业人员树立绿色金融理念、建立绿色金融知识体系、增强绿色金融职业能力。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依托“才聚江西、智荟赣鄱”等引才活动,制定更加开放、更具吸引力的绿色金融人才政策。加快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强化绿色金融人才认定、职称评审、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保障。鼓励建立地方绿色金融研究院,鼓励高校创新开设绿色金融课程。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教育教学,落实“编好一本校本教材”“用好《美丽江西》等地方课程通用教材”“上好一堂低碳课程”。

第三节 深化理念宣传与推广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宣传推广绿色发展思路。开展绿色技术、绿色产品等展示推广活动,举办社区低碳知识宣传讲座,引导绿色消费、营造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探索个人碳账户建设与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定期开展绿色金融宣传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多网点宣讲绿色金融知识、产品与工作成效。持续开展绿色金融优秀评选工作,积极宣传绿色金融领域的优秀案例、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

第四节 强化风险预警与管理

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和综合统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进程,建立绿色金融综合统计分析体系。强化对绿色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监控与防范措施,严格监控大中型绿色项目的杠杆率与偿付能力等信用风险指标,确保绿色项目的不良资产率居于合理水平。将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识别、监测、防控纳入金融业务全流程。加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管理,规避“漂绿”“伪绿”风险。防范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金融风险,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率先针对有色、石化、钢铁等行业开展环境(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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