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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碳汇”实施的建议答复

《关于加快推进“碳汇”实施的建议》(第1317号)由我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探索实现林业碳汇价值作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积极完善碳汇开发、交易制度…

《关于加快推进“碳汇”实施的建议》(第1317号)由我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探索实现林业碳汇价值作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积极完善碳汇开发、交易制度,取得较好进展:

一、强化规划引导。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林业固碳能力”“健全林业碳汇开发机制”等任务举措。同时,将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保障方案之一。《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要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发展林业碳汇,稳步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把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碳汇作为主要工作之一,支持探索建立碳汇补偿机制,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要持续开展植树造林,提升森林质量,保护修复林草植被,有效发挥固碳作用,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一是 开展林业碳汇专项调查。2013—2014年,组织开展了全省林业碳汇专项调查,按照森林类型、起源和龄组选取430个满足模型建立要求的森林样地,开展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枯死木生物量和土壤有机碳调查,构建了我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2015年和2018年,组织开展了LULUCF(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与林业)专项调查,摸清了我省碳家底。 二是 支持推动方法学创新。2015年以来,福建在全国创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但此类项目因无方法学而不能计算碳汇量。因此,2016年原省林业厅组织专家开发了“森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碳汇项目方法学,并结合永安市赎买工作做了方法学论证,目前已报请省碳交办(生态环境厅)备案,待方法学备案发布后,今后此类项目就能上市交易,填补国内空白。 三是 2022年我局组织编发了《福建碳中和林项目监测技术方案》,将自然生长的增量计入碳汇,为场外碳交易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提供理论依据。

三、建立林业碳汇交易机制。为支持林业碳汇开发、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2017年5月,我省启动实施福建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实施,支持将碳汇减排量纳入碳交易体系,并将碳汇抵消比例从国家规定的不超过企业年度排放量的5%提高至10%,激发林农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的积极性。截至3月31日,全省累计完成FFCER交易和再交易405.49万吨、金额6267.14万元,交易规模居全国前列,碳汇经济效益惠及广大林农。

四、探索扩大碳汇生态价值。为扩大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范围,鼓励各地和高校开展碳汇核算标准及碳汇项目方法学研究,积极推进“森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碳汇项目方法学研究,探索建立公益林、天然林自然生长的固碳增量监测、核算方法,指导三明、南平开发了“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对发展碳汇场外交易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截止目前,林业碳票、“一元碳汇”分别实现交易8.6万吨、0.798万吨,117.1万元、79.8万元。

五、完善碳汇发展支持政策。出台实施《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发挥党政机关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建设“八闽碳惠”APP碳减排活动支撑平台,鼓励优先购买使用林业碳汇减排量进行抵消中和,为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共同参与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行动提供制度和平台支撑。

六、探索农业领域减排降碳。 一是 推广生态养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组织屏南、洛江、德化、建瓯、建阳、福鼎等6个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提升工程项目,完善提升粪污收储运及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推行种养结合,开展粪肥还田,支持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积极推广水禽旱养、异位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技术,着力提升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是 推行绿色种植,提升作物固碳能力。实施化肥减量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示范推广有机肥、绿肥种植和秸秆还田。实施农药减量行动,在福鼎、顺昌等30个示范县建立核心示范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在建阳、连江等县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动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 三是 引导低碳发展,推行减排固碳生产。及时制订方案,加强统筹,积极谋划,会同省海洋渔业局、发改委印发实施《福建省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省农业减排固碳提供政策保障。深化课题研究,围绕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进一步摸清我省农业碳源、碳汇基本情况。坚持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农业碳汇项目,积极牵线核算机构、交易平台、出资企业,锂矿全国首单0.7万吨农田碳汇项目顺利在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完成交易。

下一步,我省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将紧紧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共同推动碳汇产品生态价值实现,让农民得利,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 启动我省第二次林业碳汇专项调查,摸清资源现状,分析碳汇项目开发潜力。组织编制《福建林业碳汇专项发展规划(2023-2030年)》,明确林业服务“双碳”战略的路径和巩固提升林业碳汇能力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总体要求等。建立林业碳汇信息监管平台,有序推进碳汇开发,防范项目开发风险。 二是 融入乡村振兴。在新一轮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衔接,让落实“双碳”目标融入到乡村振兴规划中,实现乡村振兴与“碳汇”战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是 持续深化实施福建林业碳汇交易,完善碳汇开发、交易机制,引导各地积极开发符合国家自愿减排机制的林业碳汇项目,并支持将项目减排量纳入全国、福建碳市场抵消交易。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优先使用FFCER参与配额清缴履约交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同时,加强林业碳汇新方法学研究、备案,鼓励优先使用林业碳汇实施碳中和行动,拓展碳汇应用场景和场外消纳渠道,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碳汇补偿机制。 四是 探索建立林业碳汇补偿机制。探索沿海补偿山区的林业碳汇补偿机制,让山区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也能分享沿海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 五是 持续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增强“固碳释氧”能力,服务“双碳”目标。优化稻田水肥管理,鼓励发展水旱轮作等模式。推广畜禽健康低碳养殖,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型。建设绿色碳汇型果茶园,增加果茶园生态多样性,增强作物固碳能力,促进节肥增效,减少农药使用量。深挖农田土壤碳汇潜力,积极推广免耕、少耕等保护性耕作方式,减少土壤呼吸消耗土壤有机质及二氧化碳排放。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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