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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会议透漏诸多重要信息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工作,2022年7月13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部门,华能集团等能源类央企,各省市生态环境厅(局),以及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工作,2022年7月13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部门,华能集团等能源类央企,各省市生态环境厅(局),以及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志红同志,二级巡视员王辛同志,及气候处全体人员、省环科院气候所全体人员参加了甘肃分会场视频会议。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李高司长通报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履约清缴情况、碳市场数据质量帮扶检查及整改情况、2021年度发电行业核查工作进展、2022年信息化月度存证工作开展情况等。北京、内蒙古等6个省市做了交流发言。赵英民副部长从碳市场建设意义、现阶段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细致阐述和要求。

赵英民副部长指出,下一步,全国碳市场将以数据质量为重点,扎实推进碳市场各项任务:

(一)加快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快修订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指南,编制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要点与方法,出台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规定等。

(二)组织开展监督帮扶问题“回头看”。根据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情况,适时开展第二个履约周期监督帮扶工作。

(三)建立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机制。要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对企业月度存证数据和年度排放报告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常态化审核把关。

(四)加快推进 2021 年度核查工作。按照要求,各地应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确定并公开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五)扎实做好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工作。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制定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拟于近期印发。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纳入配额管理的各机组预分配配额量,通过层层审核、多级把关,按时、准确发放配额。

(六)切实压实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主体责任。企业对碳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要将碳排放信息作为企业环境管理信息的重要一环,不断完善环境信用记录,并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七)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从业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评估、违法行为曝光等方式,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重点监管存在数据造假、报告质量问题突出的机构,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八)稳步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力争早日重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和全国统一注册交易。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相关管理办法确定后,把好项目质量的第一道关口。

会议同时强调,要落实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要求,各地方不再新建区域性碳市场、碳交易机构和自愿减排交易机构。

按照会议要求,会后气候处及时向我厅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并针对会议通报内容,要求市州生态环境局督促辖区内的发电企业,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尽快进行整改,强化碳排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参与碳市场交易的能力。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力争早日重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和全国统一注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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